明倫弱勢家庭清寒補助
弱勢家庭醫療及看護費用補助
為維護清寒病患基本就醫權利,明倫基金會與亞東醫院長期合作補助,凡於本院就醫之住院病人,因家庭經濟清寒,無力繳納醫療費,或因家庭經濟清寒,住院病人於危險急性期有專人照顧之需求,通過本院看護補助標準,符合社工經濟補助標準者,可協助申請部分醫療及看護費用補助。
弱勢家庭生活扶助
遭受意外傷害或罹患重病,無法工作致生活陷於困境者,經社工評估經濟補助額度30 %以下者不予補助,經濟補助額度30-60 %每戶補助每月3,000元,經評估經濟補助額度60 %以上者每月6,000元,協助短期1-3個月,每戶最高金額為1萬8千元,以現金一次給付為原則,每戶以協助一次為限。

弱勢家庭個案安置補助
因病生活自理能力差需長期照護入住機構,已申請政府福利項目或保險給付,尚未核准期間生活陷於困境,以給付1-3個月短期照顧機構費用為主,經社工訪視評估,安置補助金額依經濟評估比例,每人補助上限10萬元,每案以協助一次為限,銜接政府長期安置前,由本院協助短期安置個案,社工須行文社會局及機構備查。
獎助學金
為協助弱勢家庭學生經濟上的困難,減輕學生和其家庭的經濟壓力,使其學生能夠持續接受教育,實現教育的平等機會,凡有清寒證明,前一學期成績總平均75(含)分以上,研究所學業成績總平均80(含)分以上,皆無不及格之科目,以及操行成績總80(含)分以上,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則可申請獎助學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