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見問題
日照中心(全名:日間照顧中心)主要為需要一定程度照護的長者或身心障礙者提供日間照顧服務。它的核心目標是讓這些對象在白天獲得適當的照顧、社交互動和活動安排,減輕家庭照顧者的負擔,同時提升長者身心障礙者的生活品質。
申請日照中心服務的方式依照各地政府規定可能略有不同,可依以下步驟辦理:
日照中心申請流程
1. 確認資格
通常符合以下條件的對象可申請:符合長照2.0的服務對象:
(1)65 歲以上獨居老人、衰弱老人、失能老人
(2)55 歲以上失能原住民
(3)50 歲以上失智者
(4)不分年齡的身心障礙者(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)
(5)家庭照顧者、有外籍看護工家庭(喘息服務/短期照顧服務)
*依照政府當時規定的服務範疇為準
2. 聯繫當地長照專線或照管中心
可撥打 1966長照專線,或聯繫當地社會局/衛生局的長照管理中心,進步初步諮詢。
3. 進行長照需求評估
長照管理中心會派員到府評估長者的生活自理能力,確認是否符合日照中心服務資格,並核定可使用的服務時數與補助。
4. 選擇合適的日照中心
根據長者需求與居住地點,選擇適合的日照中心,並與中心聯繫確認服務內容等內容。
5. 提交申請與簽訂合約
確定日照中心後,需準備相關文件(如身份證、健保卡、評估結果等),填寫申請表,與中心簽約正式開始服務。
6. 開始使用服務
長者可按照安排的時間到日照中心接受服務,並享受專業護理、復健、社交活動等服務。
若符合是以長照2.0收費標準收費,等政府補助款用罄再使用自費方案,若有其他問題可詢問日間照顧中心工作人員。
1. 被照顧者的身分證件
2. 六個月內體檢報告
3. 契約書
4. 用藥資訊、疾病史及診斷書
5. 長照等級評定
6. 個人物品,例如:輔具、相關用品(水杯、消耗用品)
1. 被照顧者的家戶基本資料
2. 家庭關係互動、照顧資源、經濟支持評估及活動能力
3. 被照顧者的身心健康與日常作息狀況
4. 交通接送安排
5. 家屬對日照的期待與要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