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明倫基金會 緣起及簡介

明倫董事會

緣起

  • 明倫基金會董何美卿董事長和父親為紀念爺爺於民國72年成立明倫基金會,原為「台北縣財團法人明倫醫療救助基金會」。

  • 董何董事長很關心社會福利問題與弱勢族群的生活需要,多年來她及她家人持續捐贈明倫基金會充實基金,不曾對外募款,不曾接受媒體訪問,也不曾從基金會支取分文。

  • 明倫基金會屬獨立基金會性質,用以贊助非營利組織以追求公共價值。

沿革

  • 明倫基金會成立於民國72年,原本為「台北縣財團法人明倫醫療救助基金會」以救助台北縣醫療貧困病患為主。

  • 民國76年、77年、85年、87年、91年持續獲臺北縣政府優良社會福利團體表揚。

  • 為擴大服務94年轉型為全國性慈善組織「財團法人明倫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」,本著對生命尊重與社會關懷,提供家庭預防性的服務與支持,以降低家庭面臨的社會風險,提高家庭功能免於家庭功能喪失與崩解危機。以協助殘障.兒童.救助貧困.社會公益..等為主。

  • 民國97年-106年全國性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評鑑為甲等。

使命

  • 明倫基金會成立的早期,趨向濟貧紓困、急難救助,爾後漸漸將資源與目標放在防範家庭困境、疾病的預防,以及社會問題的預防。

  • 希望以社會工作的「早期發現,早期介入」的理念,預防家庭與社會問題的發生。並以「家庭為中心」為出發點,協助家庭功能的發揮,強調以「家庭」和「社區」結合成關懷性的福利社區,以社區支援家庭而提升其生活品質。

板橋地方法院感謝牌

服務目標

  • 近貧及弱勢家庭經濟安全。

  • 促進高風險家庭成員身心健康發展,協助家庭成員心理適應及社區適應。

  • 保障婦幼保護,自殺未遂,受虐身障等高風險家庭成員人身安全,促進家庭關係和諧。

  • 支持重症、身障、失能病患家庭照顧能力,提昇家庭成員互助功能。促進高風險家庭社會參與,增進社會包容。